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道路运输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道路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
3、局机关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4、道路运输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5、道路运输行政处罚项目、依据、标准、程序、监督部门;
6、道路运输行政强制项目、依据、标准、程序、监督部门;
7、道路运输行政确认项目、依据、标准、程序、监督部门;
8、本机关制定的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统计信息;
9、道路运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招投标、实施情况;
10、道路运输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11、本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信息;
12、廉政制度建设情况;
13、精神文明、文化建设情况;
14、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与处置;
15、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16、投诉、举报、信访方式和途径。
主动公开信息详见本机关编制的《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 http://www.hljdlys.gov.cn
除信息公开网站外,本机关还将利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辅助性方式及时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变更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求,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依法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且未列入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可以根据申请予以提供。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82340826
传真号码:0451-82281342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6号
电子邮箱yunguanju@sohu.com
(三)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机关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填写《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以下情况予以书面答复。
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全部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获取的信息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黑龙江省交通厅举报。
黑龙江省交通厅:
联系电话:0451-82624398
传真号码:0451-82624398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
邮政编码:150040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提交途径:黑龙江省交通厅
联系电话:0451-82620737
传真号码:0451-82620737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
邮政编码:150040
2、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
联系电话:82306134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航路4-1号
邮政编码:150046
来源: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05-23